加入日期: | 2020.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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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9.01 |
地 區(qū): | 廣州市 |
內(nèi) 容: | ***坪溪溪治理工程招標公告*.招標條件 ***坪溪溪治理工程由***水務局以饒水務【****】**號批準初步設計,經(jīng)***發(fā)展和改革局以饒發(fā)改投審〔****〕*號文核準招標,資金來源為上級補助資金**財政統(tǒng)籌解決,招標人為***浮濱鎮(zhèn)水利水電管理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饒平縣坪溪溪治理工程由饒平縣水務局以饒水務【2020】96號批準初步設計,經(jīng)饒平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饒發(fā)改投審〔2020〕5號文核準招標,資金來源為上級補助資金和縣財政統(tǒng)籌解決,招標人為饒平縣浮濱鎮(zhèn)水利水電管理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名稱:饒平縣坪溪溪治理工程
2.2項目概況:該項目位于潮州市饒平縣浮濱鎮(zhèn)坪溪片區(qū),本工程等別為V等,堤防等主要建筑物為5級,臨時建筑物為5級;項目建設規(guī)模及內(nèi)容為:本工程治理總長度為9.88km,其中坪溪溪治理長度8.7km、嶺頭河1.18km。新建護岸總長8.022km(其中左岸護岸長:4.128km、右岸護岸長:3.894km),根據(jù)實際需求,護岸工程全部在坪溪溪,嶺頭河河道只進行清淤疏浚和布置兩岸碧道。其中包含:清淤疏?傞L9.88km;坪溪溪清淤為8.7km,嶺頭河清淤1.18km。坪溪溪村莊沿線布置18座親水步級,5座過河汀步,新建過路涵3座,重建過路涵7座,新建碧道6.177km(其中坪溪溪5.63km、嶺頭河0.547km)。
本工程最高投標限價:21995262.48元(其中工程部分建安費:20459045.54元,基本預備費:1009955.56元;水土保持工程部分建安費:510933.38元,基本預備費:15328.00元)。
2.3工期:30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nèi)(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工程內(nèi)容施工總承包。
2.5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有效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zhì),并獲得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業(yè)績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標人2017年1月至今(時間以竣工驗報告為準)具有公開招標中標的水利工程業(yè)績(單項中標金額須大于1500萬元)的相關證明;業(yè)績?nèi)∽浴皬V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須提供平臺中含項目名稱等內(nèi)容并含網(wǎng)址的網(wǎng)頁打印件,載有招標公告并含網(wǎng)址的網(wǎng)頁打印頁,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報告)。
3.3投標人2017年度至2019年度財務狀況總體不虧損,提供由有效資質(zhì)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完整財務審計報告。
3.4項目管理機構人員要求:①擬派項目負責人具備水利水電專業(yè)二級建造師資格(廣東省外企業(yè)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水利水電專業(yè)一級建造師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B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擬派駐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不得更換;②擬派技術負責人應具備水利類專業(yè)高級或以上技術職稱;③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應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A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C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④需配備水土保持工程師一名,具備水土保持專業(yè)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專業(yè)工程師一名,具備水利類專業(yè)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項目安全負責人***
以上人員需具有中級或以上職稱且所有人員必須一人一崗,不得兼任,且為本單位員工,投標時與投標登記時一致,并提供投標人為其購買的近半年(包含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有效的社保證明材料復印件(社會保險證明以社會保障部門加具業(yè)務專用章為準,提供網(wǎng)址登錄賬號及密碼、聯(lián)系電話***
3.5投標人已在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完成信用信息錄入手續(xù)。
3.6凡在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布禁止參加省內(nèi)水利工程建設投標期限內(nèi)的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提供承諾書)。
3.7近三年在參與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并被相關行政部門通報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提供承諾書)。
3.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9 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以來無拖欠農(nóng)民工工資,如有隱瞞,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其投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報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3.10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是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持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相關資料于2020年8月 8 日至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時間)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
4.2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持《附件三》所要求的資料,一式兩份裝訂成冊,每頁均需加蓋公章。資料不齊全、不符合要求,復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對或與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投標登記及購買招標文件。
4.3投標人在投標登記前須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企業(yè)信息登記,項目負責人須是本企業(yè)中的注冊人員且未被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加鎖,否則引起無法登記的情況時投標人自行負責。項目負責人***
5.投標文件的遞交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0年 9 月1 日 9 時 30 分,地點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上發(fā)布。
7.投標人的承諾
7.1根據(jù)粵府辦[2016]111號及潮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潮州市建設領域工人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潮府[2017]28號)的有關規(guī)定,投標人應承諾工人工資支付與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勞務用工實名制、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制度。
7.2根據(jù)廣東省水利廳關于《粵水建設函[2020]666號》的有關規(guī)定,投標人應承諾禁止使用冒黑煙高排放的工程機械及落實揚塵污染控制的措施。
8.聯(lián)系方式***招 標 人:饒平縣浮濱鎮(zhèn)水利水電管理所
地 址:饒平縣浮濱鎮(zhèn)人民政府內(nèi)
聯(lián) 系 人***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代理:廣州工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源路793號C棟601-605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020-88529135
投標人聲明
(招標人名稱):
本公司就參加 饒平縣坪溪溪治理工程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1.本公司保證投標登記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
2.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的狀態(tài);沒有在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布禁止參加廣東省內(nèi)水利工程建設投標的處罰期內(nèi);近三年在參與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
3.本公司保證擬派的本項目負責人***
4、本公司保證自2017年1月1日以來無拖欠農(nóng)民工工資的情況。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jīng)查實,本公司愿意取消投標資格、被沒收投標保證金,接受公開通報,并列入廣東省水利廳誠信體系不良信用登記。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yè):(企業(yè)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 諾 書
我公司已詳細閱讀和理解了本項目的招標內(nèi)容,理解項目的重要性,我公司理解并響應你單位為保證工程建設項目順利進行,促進工程項目招投標的公開、公平、公正及擇優(yōu)原則,保證招投標環(huán)境的陽光性,杜絕和防止各種圍標、串標、賣標行為,以提升工程建設質(zhì)量,而提出的以下幾點要求,我公司做出承諾: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有關招投標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及地方行業(yè)部門有關規(guī)定,自覺維護建筑市場正常秩序;服從招標有關議程事項安排,服從招標有關會議現(xiàn)場紀律;接受招標文件全部條款及內(nèi)容,保證投標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惡意報價行為;
中標后保證不轉包及使用掛靠施工隊伍;保證在接到中標通知書10日內(nèi),向項目所在地工商部門登記項目部,由項目部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相關稅費并向發(fā)包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
保證完全響應并根據(jù)粵府辦[2016]111號及潮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潮州市建設領域工人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潮府[2017]28號)的有關規(guī)定,承諾實行工人工資支付與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勞務用工實名制、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制度。
保證完全響應并根據(jù)廣東省水利廳關于《粵水建設函[2020]666號》的有關規(guī)定,承諾禁止使用冒黑煙高排放的工程機械及落實揚塵污染控制的措施。
保證中標之后按照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擬投入本項目的班組人員及機械設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全部到場,項目負責人無在建項目。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
為提升本工程建設質(zhì)量,營造良好健康的招投標市場環(huán)境,本單位自愿做出本頁內(nèi)容所有承諾,任何資料有虛假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或違反相關規(guī)定,同意按“廣東省水利工程建設工程建設市場不良行為認定標準”進行處罰與認定,同時接受被上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和處罰及一切后果。
投 標 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投標購買招標文件所需資料一覽表 審核確認: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與投標申請人代表對以下資料共同核對,審核情況屬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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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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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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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
內(nèi)頁碼 |
提交資料要求 |
審核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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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欄不需申請人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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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標登記申請表(不用裝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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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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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標人聲明及承諾書(見附件一、二,同以下資料裝訂為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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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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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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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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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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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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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業(yè)資質(zhì)證書副本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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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可掃描的二維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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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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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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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業(yè)主要負責人*** |
*** | 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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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項目負責人*** |
*** | 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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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技術負責人*** |
*** | 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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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項目安全負責人*** |
*** | 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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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土保持工程師及專業(yè)工程師、職稱證書、畢業(yè)證、有效身份證及社保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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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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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施工員、專職安全員(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C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質(zhì)檢員、材料員、資料員相應的崗位證書、職稱證、畢業(yè)證、有效身份證及社保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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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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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17、2018、2019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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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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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業(yè)績證明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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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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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標人及擬投入人員已在廣東水利建設與管理信息網(wǎng)完成廣東省水利廳信用管理信息錄入手續(xù)(附網(wǎng)頁截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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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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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相關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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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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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兩份,一份附于投標登記資料內(nèi)首頁,作為資料目錄,另一份交回投標申請人代表。兩份表格中每頁的“審核確認”欄均需雙方簽署。
2、本表原件審核情況欄及備注欄須留空,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收資料人員審核后填寫。
3、本表中有修改情況,須經(jīng)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和投標單位代表共同簽署。
4、本表所涉及到的人員職稱證,在投標登記時均須提供職稱評審表原件核查,如不提供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均有權不接受其購買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