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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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05.16 |
招標代理: | 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qū): | 深圳市 |
內 容: | ***坪山區(qū)公共**交易中心 招 標 公 告 (項目編號:PSJY**********) 根據(jù)《**經(jīng)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經(jīng)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和《關于坪山區(qū)****-****年度食堂物資類項目實行預選采購的通知》以及政府采購相關法規(guī),對 |
深圳市坪山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招 標 公 告 (項目編號:PSJY2018148871)
根據(jù)《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和《關于坪山區(qū)2017-2019年度食堂物資類項目實行預選采購的通知》以及政府采購相關法規(guī),對食堂物資配送項目采用網(wǎng)上競價方式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要求的預選供應商參與競價。
一.招標的內容
二.采購文件發(fā)放的辦法和時間
供應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wǎng)(www.szzfcg.cn)登記并經(jīng)審核成為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的注冊供應商后,于2018年05月11日 18:10至2018年05月16日 11:00(北京時間)期間登陸坪山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ps.szzfcg.cn)進行網(wǎng)上報價(投標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預交或繳納網(wǎng)上注冊保證金后才能獲取“網(wǎng)上報價”的權限)。供應商注冊手續(xù)詳見深圳政府采購網(wǎng)(www.szzfcg.cn)。
三.供應商資格及要求
必須為《坪山區(qū)2017-2019年度食堂物資采購預選供應商招標項目》(項目編號:PSJY2017148061)的中標供應商。
四.競價時間安排
(一)網(wǎng)上競價開始時間:2018年05月11日 18:10(北京時間)
(二)網(wǎng)上競價截止時間:2018年05月16日 11:00(北京時間)
五.關于答疑事項
(一)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有疑問或質疑的(如貨物清單存在錯誤、部分菜品當期無法供貨等情況),應當于競價截止之前(如競價期間不包含工作日,則順延1個工作日)將疑問或質疑事項以傳真或書面形式遞交至深圳市坪山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及傳真號見“十五、聯(lián)系方式***
(二)采購單位在收到供應商疑問或質疑的第二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在坪山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站點中公布,具體位置為:坪山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站點(http://ps.szzfcg.cn/→政府采購→預選采購→采購公告),望投標人予以關注;
(三)供應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疑問或質疑的,視為完全理解并接受本項目采購公告及采購文件中要求,應當按照本項目相關規(guī)定完成配送,否則按合同違約處理。
六.成交原則
按照《關于坪山區(qū)2017-2019年度食堂物資類項目實行預選采購的通知》所制定的定標原則按照以下流程進行定標:
(一)推薦候選中標供商
由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關于坪山區(qū)2017-2019年度食堂物資類項目實行預選采購的通知》中規(guī)定向采購單位推薦3家供應商。
(二)采購單位按照“自定法”確定中標供應商
交易中心以采購結果確認通知書形式分別列示3家候選中標供應商名稱(如有效投標響應的家數(shù)少于三家的則全部推薦)和分項報價清單發(fā)給采購單位,由采購單位采用“自定法”確定中標供應商,并將《采購結果確認書》、《定標報告》以及相關資料送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備案,由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fā)布中標結果公告。
七.付款方式
采購單位按月根據(jù)各品種物資的中標執(zhí)行單價以及食堂物資實際供應量來確定實際支付金額(采用全年指標控制,實際支付金額不得超過財政下達的當年食堂物資配送預算指標),提供中標通知書、實際送貨統(tǒng)計表、供貨合同向區(qū)財政局申請資金支付。
八.投標報價
(一)報價幣種:人民幣;
(二)本項目競價無具體預算金額,各供應商根據(jù)《食堂物資采購貨物清單》進行報價。項目通過競價確定中標執(zhí)行單價,各供應商報價金額為確定項目中標執(zhí)行單價所用,非中標金額和實際結算金額,供應商下載本項目《食堂物資采購貨物清單》后以附件表格形式制作分項報價清單后另行上傳報價。(注:報價金額=預計需求數(shù)量*單價,總價=各類食材報價金額之和,各類參數(shù)需一一對應);
(三)投標人需嚴格按照《食堂物資采購貨物清單》中要求報價,未按要求報價或未提供分項報價清單的,則按廢標處理。
(四)本項目采用1元采購計劃形式進行競價,供應商在坪山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站點下載項目采購文件,根據(jù)《食堂物資采購貨物清單》進行報價,各供應商應當如實、客觀的進行報價,不得哄抬或壓低價格。
(五)本項目通過競價確定中標執(zhí)行單價,各供應商報價金額為確定項目中標執(zhí)行單價用,非中標金額和實際結算金額,實際結算金額由實際供貨數(shù)量以及中標執(zhí)行單價確定。
(六)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配送供應商。由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關于坪山區(qū)2017-2019年度食堂物資類項目實行預選采購的通知》中規(guī)定向采購單位推薦3家供應商,各采購單位采用自定法確定配送供應商。
(七)如當期配送供應商商因違反采購文件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等被取消配送資格,或因自身不可抗力不能完成配送服務的,采購單位應當立即重新組織招標。招標空檔期內,采購單位應當在推薦供應商中采用自定法確定供應商供貨,供應商網(wǎng)上報價作為本期結算單價。
(八)報價價格包含了供應產(chǎn)品和產(chǎn)品運輸?shù)讲少弳挝坏姆⻊召M、檢測費、人工費、管理費、稅金等一切可能發(fā)生的費用,供貨供應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
(九)報價時供應商不得對采購單位的采購清單的品目、數(shù)量等進行改動。
九.有效報價判斷標準
以本項目采購文件中《食堂物資采購需求》/“六、有效報價判斷標準”為準。
十.交貨時間
以《食堂物資采購需求》為準,請自行下載。
十一.結果公示
項目中標結果公示將在收到本項目采購單位《采購結果確認書》、《定標報告》以及相關資料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在深圳市坪山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公告。
十二.服務要求及違約責任
以《食堂物資采購需求》為準,請自行下載。
十三.履約反饋
各中標供應商應在每個月食堂物資項目履約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按分項報價清單格式向采購單位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申報實際送貨統(tǒng)計表(填寫各菜品實際供貨量),申報的統(tǒng)計表的合計總價必須與當月申請支付的實際結算總價一致。
十四.其它事項
(一)在實施預選采購期間,若有新方案出臺或其他改革事項,本預選采購項目可適時變更或終止;
(二)坪山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結合項目執(zhí)行情況適時對《食堂物資采購需求》、《食堂物資采購貨物清單》等相關模板進行調整。
十五.聯(lián)系方式***
(一)聯(lián)系方式***
(二)傳真:***
(三)詳細地址:***
(四)郵政編碼:5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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