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供應商資質要求(應明確符合資格要求須提供的具體證明材料)
、投標人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2、投標人須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3、投標人須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4、投標人須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公路安全設施資質(加蓋公章復印件),原件備查。 5、投標人須提供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許可證(加蓋公章復印件),原件備查。 6、供應商若為法人投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需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投標人若為被授權人投標,須提供法人代表授權書(需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六、獲取磋商文件時間、地點、方式及磋商文件售價
1.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時間:2017-04-01到 2017-04-11
2.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地點:天津市寧河區(qū)政府采購中心
3.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攜帶《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現(xiàn)場獲取
4.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售價(元): 0
七、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開啟時間及地點
1.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 2017-04-12 14:00
2.響應文件開啟時間: 2017-04-12 14:30
3.響應文件開啟地點: 天津市寧河區(qū)政府采購中心
八、項目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1.聯(lián)系人***
2.聯(lián)系電話***
九、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天津市公安局寧河分局(機關)
2.采購人地址:***
3.采購人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
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天津市寧河區(qū)政府采購中心
2.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3.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電話***
十一、質疑、投訴方式
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存在傾向性、歧視性條款,損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在獲取談判文件之日或招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寧河分局(機關)、天津市寧河區(qū)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標公告的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項
天津市寧河區(qū)政府采購中心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