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峽政采2009-11號
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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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 號、規(guī)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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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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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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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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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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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薩特領馭1.8手動檔,普通標準型,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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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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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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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名稱(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聯(lián) 系 人: 聯(lián)系電話***
說明:
1、本次詢價項目采用一次性報價。投標報價含稅收等費用,為最后結(jié)算發(fā)票價。
2、請將報價單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筆填寫完整并在北京時間
2009年
2月
26日15:30之前密封送至峽江縣招標投標交易中心二樓,逾期函件無效。
3、在投標人投報貨物配置響應要求配置的前提下,報價最低者中標(設最高限價,若所有報價均超過限價,則此次投標作廢)。
4、本次詢價的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貳仟元整,詢價函售價壹佰元(售后不退),投標人應采用現(xiàn)金或電匯方式交納該款(貳仟壹佰元),并確保在2009年2月25日17:00前入我中心帳戶(開戶行:建設銀行峽江縣支行,戶名:峽江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帳號:36001456010050001326)。對于未按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無效。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定標后三個工作日內(nèi)無息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轉(zhuǎn)為履約保證金,貨物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退款若需電匯至峽江縣外帳戶,由投標人承擔電匯手續(xù)費)。
5、中標供應商收到中標通知并簽訂合同后,必須在一周內(nèi)交貨(上門提貨)。
6、售后服務要求:按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及廠家承諾的有關(guān)條款執(zhí)行。
7、中標供應商應按中標通知書規(guī)定的日期到我中心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愈期不簽訂合同的,我中心有權(quán)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予以沒收,另定中標者,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標者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的權(quán)利。
8、聯(lián)系人:陳君 聯(lián)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