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公2007SG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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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08.15 |
截止日期: | 2007.08.19 |
地 區(qū): | 哈爾濱 |
內(nèi) 容: | 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yè),均可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
招標工程項目編號:_公2007SG121
1、 哈爾濱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訓基地一期工程 已由 哈爾濱市發(fā)展改革委員會 批準建設,F(xiàn)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2.1建設內(nèi)容及建設規(guī)模:哈爾濱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訓基地一期工程。建筑面積為16451.1平方米。
2.2招標范圍:建筑物外2米以內(nèi)工程量清單內(nèi)所有土、水、電、消防及工程量清單內(nèi)裝飾工程施工;
2.3資金來源:市財力;
2.4工程建設地點為 哈爾濱市道里區(qū)新發(fā)鎮(zhèn)機場路206號 ;
2.5計劃開、竣工日期為:2007年9月15日~2008年9月30日;
2.6工程質(zhì)量要求符合 合格 標準;
2.7標段劃分:共劃分 1 個標段。
3、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yè),均可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4、施工投標申請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總承包企業(yè)二級(含二級) 以上資質(zhì)的法人。
5、投標申請人需持 單位介紹信、企業(yè)資質(zhì)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清欠證明和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從 工程街29號五樓 處報名并獲取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 200 元(現(xiàn)金),售后不退;時間為 2007 年 8 月 15 日至 2007 年 8 月 19 日,每天上午 9 時 0 分至 11時 0 分,下午 13時 30 分至 15 時 0 分。
6、資格預審結(jié)果將及時告知投標申請人,并預計于 2007年 8 月 22 日發(fā)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預計開標時間為 2007 年 9 月 11 日。
7、凡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請按照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確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獲取招標文件及有關(guān)資料。
招 標 人: 哈爾濱市公安局
辦 公 地 址:***
辦公電話:_0451-87661596_ 聯(lián) 系 人***
招標代理機構(gòu): 哈爾濱市國咨招標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0451-84681846 聯(lián) 系 人***
日 期: 2007 年 8 月 15 日